監控非綠參選人弊案
背景事實:台北市立委候選人徐巧芯出示高雄市政府政風處與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往來相關公文,指控民進黨政府上從中央,下至民進黨執政縣市,用查賄名義行監控之實,變相監控候選人,政府用警方人力在巡查特定網站,針對非綠參選人列管盯哨,根本是「綠色恐怖」,質疑各縣市的政風或檢警單位,以查賄為名變相搜集情資、替民進黨輔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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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發言:廉政署回應,廉政署依法務部函頒「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工作綱領」,督導所屬主管政風機構配合辦理反賄選宣導、蒐報妨害選舉情資及選票維安工作。蒐報妨害選舉情資由各主管政風機構逕送轄管地方檢察署偵參,相關案件均由檢察機關依法偵查,並無監控候選人情事。
雖高雄政風處已對外說明,這僅是蒐集妨害選舉之資料,馬上產生的疑問是,一個專責發 掘機關內部公務員貪瀆不法的政風機構,為何逾越法定權限,進行選舉相關犯罪的情報蒐集?這若非對法律無知,即有很大可能是受到上級命令所致。而廉政署稱此等作為,乃是依據法務部所頒布的選舉查察工作綱領,其中也要求政風機構必須配合妨害選舉的情資蒐集。如此說明實讓人無言以對,因由行政機關頒布的所謂工作綱領,既僅具有內部效力,更不能違背上位法律。